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促进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
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良性局面。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宁夏财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的部署安排,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实际行动推动美丽宁夏建设。
系统谋划,构建生态保护补偿四梁八柱
宁夏财政系统在认真研究分析全区生态保护工作形势任务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系统性制度框架体系。
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结合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并提请全会审议《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办法》,纳入“1+4”系列文件。首次从整体上系统构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框架体系、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为优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财政资源配置,确保投入规模同建设任务相匹配提供了制度支撑。
勇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重任。结合宁夏生态系统特点,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以水流、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建立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衔接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制定财政支持先行区建设政策措施。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使命任务,制定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财政政策,明确持续加大先行区建设投入、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先行区建设走深走实。
精准施策,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协同发力
宁夏财政坚持“奖优罚劣、激励约束”并举,统筹使用不同渠道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建立多领域全要素的纵向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强化生态功能,全要素推进。健全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建立以重点补助为主、专项补助为辅的补偿资金分配办法,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2个县(区)给予补偿。坚持依事因时施策,将生态补偿由单一“输血”补偿向提高地方发展能力补偿转变,增强“造血”功能。创新实施差异化补偿机制。自治区财政牵头出台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制度,每年设立2亿元奖补资金,将大气、水等8项国家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与奖惩资金挂钩,实行奖罚分离,激励鞭策市、县(区)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环境治理成本内部化。率先探索试行分类补偿机制。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率先探索试行森林、草原、湿地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分类补偿,对重点生态要素保护效果明显的市、县(区)给予补助,实施水土保持激励、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和以创建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既对生态环境资源存量进行补助,又对增量进行补偿,促进存量保值、增量提升。
注重区域协同,推动全流域共建。牵头主动研究提出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办法,于2023年8月、10月分别成功与上游甘肃省、下游内蒙古自治区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成为沿黄九省区中首个与上下游建立跨省域横向补偿机制的省区。从2024年开始每年安排1亿元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内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通过共商共建,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协同保护机制,实现责任共担、环境共治、效益共享。率先在区内建立跨流域全覆盖补偿机制。自治区与市、县(区)每年按1:1比例共同筹措,设立黄河宁夏过境段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2亿元,将黄河干流、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根据水源涵养、水质改善和用水效率等指标考核结果分配资金,持续加强自治区内全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合力攻坚,提升生态保护补偿转化效能
宁夏财政系统以深化改革赋能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探索通过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深度融合路径,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建立政府回购储备机制。创新设立山林资源政府回购基金和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建立“以地换林”“以林养林”模式,多措并举造林、育林、护林,全区山林生态价值不断增值、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坚持“谁排污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制定出台排污权政府收储制度、排污权出让收入和使用管理办法,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目前,全区200个新改扩建项目通过市场购买排污权,各类资源要素实现从“冷馒头”到“香饽饽”的转变。
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机制。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单位联合印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企业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生态修复模式。银川市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贺兰山东麓区域废弃矿坑治理,形成由葡萄酒产业园、运动休闲公园、特色文创基地等组成的多元化生态产业;石嘴山市探索通过能耗指标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建立“林票+能票”制度,放活林地经营权和保障林地收益权,实现以林换能、以能换碳;固原市引入市场主体实施燕家山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治理,一体化发展林下种植、旅游康养、科普研学等产业,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强大动能。
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水生态、农业污染、工业污染等领域损害赔偿制度,支持设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促进生态环境恢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责任编辑:何青芳